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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初復試占比(首都經濟貿易大學考研分數線是多少?)
Instagram刷粉絲, Ins買粉絲自助下單平台, Ins買贊網站可微信支付寶付款2024-07-13 16:24:00【】9人已围观
简介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復試名單考生編號姓名報考專業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1100381125100220潘子麟125100|工商管理23293.882.32100381125101903徐樂125100|工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復試名單
考生編號 姓名 報考專業 初試成績 復試成績 總成績
1 100381125100220 潘子麟 125100|工商管理 232 93.8 82
.3
2 100381125101903 徐樂 125100|工商管理 238 87.4 81.8
3 100381125100119 融錦燦 125100|工商管理 234 85.4 80.2
4 100381125101220 楊晨 125100|工商管理 222 92.0 79.4
5 100381125101025 關欣 125100|工商管理 227 86.7 79.0
6 100381125101875 劉季平 125100|工商管理 231 80.0 77.9
7 100381125101756 鄒宛彤 125100|工商管理 228 81.7 77.7
8 100381125100194 陳曉燕 125100|工商管理 227 77.8 76.3
9 100381125101942 楊泰鴻 125100|工商管理 221 81.6 76.0
10 100381125101720 尚晴 125100|工商管理 214 85.0 75.4
11 100381125101387 張露文 125100|工商管理 208 89.0 75.2
12 100381125100029 張葉青 125100|工商管理 217 81.0 74.9
13 100381125101853 張修齊 125100|工商管理 218 79.0 74.6
14 100381125101298 李宇婷 125100|工商管理 200 91.7 74.2
15 100381125101331 周黎 125100|工商管理 207 86.0 74.1
16 100381125101463 王棟 125100|工商管理 212 82.0 74.1
17 100381125100509 高焱燚 125100|工商管理 211 82.4 74.0
18 100381125101827 郭政 125100|工商管理 219 75.8 73.8
19 100381125101509 李帥 125100|工商管理 202 88.7 73.720 100381125101200 趙敦 125100|工商管理 202 88.4 73.7
21 100381125101340 徐明軍 125100|工商管理 197 92.0 73.6
22 100381125100375 童新宇 125100|工商管理 213 79.4 73.5
2022年首都經濟貿易大學研究生復試內容
2022年首都經濟貿易大學 研究生 復試內容已經公布,以下是相關內容,供大家參考:
一、復試方式
專家到校集中、遠程網絡復試
二、復試考核內容方式
1. 面試 。由不少于5名復試教師組成的復試小組進行面試,每名考生的面試時間為20分鐘。面試內容包括:外國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專業素質和能力測試;綜合素養考核三個部分。
(1)外國語聽力和口語測試:以題庫提問方式進行。
綜合素養考核:結合考生提交的材料對 學習 經歷、本科專業、學習成績、本科論文、報考志向等內容進行評定;
通過提問對人文素養,舉止、表達、禮儀等方面進行考察;利用《國家教育 考試 考生誠信檔案》對考生誠信進行評判。
2.同等學力考生(公共管理、工商管理、法律(非法學)考生除外)需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由學院確定,但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以網絡在線筆試形式進行,實行網上一對一監考,單科滿分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成人教育應屆本科 畢業生 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 畢業 證書 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不需要加試。
3.各學院可以根據專業特點和培養要求提出復試的實踐環節考核或其他學術要求,但不得做出歧視性規定。其他考核要求須在各學院復試錄取實施細則中提前公布。
4.根據教育部要求,學校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進行復試。
三、復試成績評定和計算方法
復試成績按百分制,其中外國語聽力和口語20分,專業素質與能力60分,綜合素養20分。
四、總成績合成和錄取原則
1.按照考生總成績(初試和復試加權成績)由高至低排序作為擬錄取依據。考生總成績=初試成績平均分(折合為百分制)*初試成績權重+復試成績*復試成績權重。初試權重70%,復試權重30%。例如:
(1)500分滿分,初試成績360分,復試成績80分
總成績=360/5*0.7+80*0.3=74.4
(2)300分滿分,初試成績210分,復試成績80分
總成績=210/3*0.7+80*0.3=73
考生的加權總成績相同時,按初試總分由高到低依次錄取;考生的加權總成績、初試總分均相同時,按復試中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按教育部文件要求,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計算總成績時初試成績按加分后的成績計算。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
(1)政審不合格者;
(2)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
(3)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低于60分者。
3.定向 就業 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學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協議。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2022年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招生簡章及招生計劃人數錄取規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進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學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概況
學校全稱:首都經濟貿易大學。
上級主管部門: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辦學類型:北京市屬重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辦學層次及基本修業年限:博士研究生(3年制)、碩士研究生(2-3年制)、本科(4年制)。
學校地址:校本部位于北京市豐臺區花鄉張家路口121號;紅廟校區位于北京市朝陽門外金臺里2號。
辦學特點: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是一所以經濟學、管理學為重要特色和突出優勢,法學、文學、理學、工學等學科相互支撐、協調發展的現代化、多科性財經類大學。學校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任務,培養適應當代經濟和社會發展需要、德智體全面發展,理論基礎扎實、知識面較寬、富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高素質應用型、創新型人才。
第三條 學校頒發學歷證書類型為“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學校名稱為“首都經濟貿易大學”。
第四條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招生工作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校設立本科生招生委員會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本科生招生工作。招生委員會由相關校領導、職能部門負責人及招生辦公室人員等組成。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相關校領導組成。
第六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開展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政策的擬定、執行和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
第七條 招生計劃
學校招生辦公室嚴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和學校對普通類招生計劃編制的要求,根據學科專業建設和發展及各專業畢業生就業狀況等,編制學校年度分省分專業、分文理科招生計劃,經招生委員會審議、校長辦公會審定后,上報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審批,審批通過后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預留計劃
按教育部規定,學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本校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九條 提檔比例
按照順序志愿投檔,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不超過學校在當地招生計劃數的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檔,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不超過學校在當地招生計劃數的105%。
第十條 錄取總規則
在錄取考生時,嚴格按照在當地普通高校招生考試部門確定的相應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對于已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全面審核,分專業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 錄取說明
1.學校認可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加分政策。
2.專業錄取時,高考分數優先,依據進檔考生專業志愿情況進行錄取,不設專業級差。同等分數下,依次比較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選考科目總成績/文科綜合成績/理科綜合成績,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3.招收外語類保送生、高水平運動員,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有關文件規定錄取。
4.面向少數民族預科班、內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招生,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錄取。
5.面向農村貧困地區定向專項招生,按照教育部和扶貧專項計劃省(直轄市、自治區)有關文件規定錄取。
6.面向華僑、港澳臺地區招生,按照中國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辦公室有關文件規定錄取。免試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驗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的通知》(教港澳臺廳函﹝2020﹞1號)等有關文件規定錄取。
7.依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北京高等學校高水平人才交叉培養計劃的通知》(京教高〔2015〕1號)文件規定,實施分區投放“雙培計劃”和“外培計劃”。依據《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關于北京市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安排與錄取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規定,我校不同區、科類、專業之間的“雙培計劃”和“外培計劃”不互調,在本科提前批普通類B段錄取,實行平行志愿,不設置征集志愿。
8.根據教育部有關提高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比例的相關精神,我校在北京市城市發展新區和生態涵養發展區投放的“農村專項計劃”,只招收戶籍和學籍均在上述區的農業戶口考生。
9.在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須滿足我校相關專業當年對選考科目的要求,考生的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在同排位考生錄取專業時參考;依據內蒙古自治區的要求,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規則;執行江蘇省普通招生錄取辦法,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BB。
10.學校招生計劃以當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第十二條 錄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條件
1.外語語種要求:(1)外國語言文學類只招英語考生;(2)除外國語言文學類限招英語考生外,其他專業不限外語應試語種。新生入校后,本科專業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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